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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3-02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LeeEdwards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虽然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与2021年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但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改善。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决定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268,102.69万元。预计2023年度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01,934.64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降低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

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积极推进公司全方位发展,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为公司运营提供更好的资金保障,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融资额度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授信需要,公司对外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为 8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效率,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专业水平较高,财务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对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决定将议案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议案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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