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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3-01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予以确认回复。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金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25,567.8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5,422.17万元。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外界客观不利因素影响,目前有所改善,但完全恢复尚需时日。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所属航空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每年在购置飞机、发动机及其他相关飞行设备等方面有大量资本性支出。另外,公司一直在资金上持稳健策略,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

为满足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购置飞机等资本性开支和其他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资金之需要,公司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综合回报,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等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发表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了专项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性要求,同意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春秋航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季报”),认为季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季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季报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吸收、保留优秀人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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