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选举周艳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何曼延女士、付春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止。
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曼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2年4月22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9、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
2 | 2022年4月2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4、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
4 | 2022年9月1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
5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二)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三)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并购重组情况,无提交监事会审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等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符合双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的占用资金、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有关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审批决策程序,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资产置换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内控管理评价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监事会2023年度重点工作
在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形,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