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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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963号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声股份”)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电声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电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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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963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电声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电声股份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电声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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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963号
四、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电声股份为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怡
中国 北京 黄文琪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规定,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声股份”)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3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3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0.20元。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1,76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52,278,809.87元,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79,487,190.13元。
截至2019年1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账,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9] G15038380592号”《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431,766,000.00 | |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 | 34,239,393.21 | |
支付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以外的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 | 18,039,416.66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 379,487,190.13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6,081,363.17 | |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9,152,304.76 | 注 |
已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185,016,805.05 | |
其中:以前年度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149,150,621.55 | |
2022年度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35,866,183.50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1,399,443.49 |
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两部分:1、原承诺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9,385,290.13元;2、根据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767,014.63元 (其中,募集资金本金3,333,600.00元,利息6,433,414.63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其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诺营销”) 为募投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诺营销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根据《管理办法》,天诺营销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天诺营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项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8,000万元变更用于“数字零售升级项目”,并同意增加全资孙公司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尚瑞营销”) 及其子公司尚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尚瑞电子”) 、海南新灵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新灵售”) 为募投项目“数字零售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管理办法》,尚瑞营销和海南新灵售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的下属支行) 开立了数字零售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及尚瑞营销和海南新灵售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尚瑞电子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了数字零售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尚瑞电子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81,399,443.49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实施主体 | 开户银行 | 存款方式 | 存款余额 | 备注 |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 活期存款 | 591,060.86 | 注1 |
(1541 1166 6888 2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北秀支行 | 活期存款 | 127,534,970.45 | 注2 | |
(8110 9010 1290 1034 29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番禺支行 | 活期存款 | 2,659.54 | 注3 | |
(8217 0078 8013 0000 069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番禺支行 | 活期存款 | 11,642.06 | 注4 | |
(8217 0078 8019 0000 0696) | ||||
天诺营销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中石化大厦支行 | 活期存款 | 2,434.37 | 注5 |
(1500 5566 8811 77) | ||||
尚瑞营销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中石化大厦支行 | 活期存款 | 45,162,119.06 | 注6 |
(1580 2311 9300 49) | ||||
尚瑞电子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注7) | 活期存款 | 2,138,331.25 | 注6 |
(OSA1500 0107 7315 80) | ||||
(OSA1500 0107 7312 89) | - | |||
(OSA1500 0107 7310 95) | - | |||
(OSA1500 0107 7313 86) | - | |||
(OSA1500 0107 7309 75) | - | |||
(OSA1500 0107 7314 83) | - | |||
(OSA1500 0107 7311 92) | - | |||
海南新灵售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 活期存款 | 5,956,225.90 | 注6 |
(1597 5562 3100 48) | ||||
合计 | 181,399,443.49 |
注1: 该账户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账户,主要用于“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 该账户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账户,主要用于“营销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大
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 该账户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账户,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4: 该账户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账户,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
注5: 该账户为“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天诺营销的募集资金专用存
储账户,主要用于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6: 该等账户分别为“数字零售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尚瑞营销、尚瑞电子和海南新灵售的募
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主要用于数字零售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7: 该等账户余额为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2年12月3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
汇率1美元兑人民币6.9646元计算,账户内美元存款折合为对应的人民币存款余额。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因募投项目“营销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受宏观环境影响,同时,营销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客户需求随行业发展逐步变化,公司基于市场变化情况谨慎推进项目实施,项目进度缓慢。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项目已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948.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19.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333.36①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773.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1.96%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 (2) / (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1,938.53 | 2,271.89② | 333.36③ | 2,271.89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 | 是 | 19,201.03 | 10,867.67 | 65.10 | 10,810.24 | 99.47% | 2021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④ | 是 |
营销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5,954.08 | 15,954.08 | 734.22 | 4,049.06 | 25.38% | 2023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55.08 | 855.08 | - | 855.08 | 100.00% | 2020年9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数字零售升级项目 | 否 | - | 8,000.00 | 2,787.30 | 2,787.30 | 34.84%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7,948.72 | 37,948.72 | 3,919.98 | 20,773.5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于2021年度已提前终止,详情参见2021年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43、2021-055) 。 2、2020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营销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同时,营销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客户需求随行业发展逐步变化,公司基于市场变化情况谨慎推进项目实施,项目进度缓慢。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项目已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促进了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不直接产生收益,未对该项目单独进行效益核算。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0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线下聚集性的大型营销活动受到一定限制,商业贸易和消费者行为发生一定程度改变,消费者线上购物的频次进一步提高,消费与营销数字化趋势加速,传统的营销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当代消费者的需求。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私域流量营销、社群营销、直播带货等营销服务新商业模式已重新定义未来的营销场景与价值。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品牌主对于营销的品效要求日趋迫切,同时为满足消费者线上线下全渠道消费行为趋势,需要通过数字化改造,推动企业线上线下全渠道的数字化融合,实现持续优化的精准营销闭环。由于前述新情况与新变化,公司积极布局新业务、新能力,大力发展数字零售业务,提升在激烈竞争环境下的集团作战综合实力,以顺应行业和市场的最新发展趋势,助力公司“营销+销售”战略落地。鉴于此,经2021年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部分资金,用于“数字零售升级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战略定位及未来发展规划。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11月21日,公司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9,220,552.47元用于支付场地租赁费、场地装修费、购置设备费等;营销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20,085,596.03元用于支付场地租赁及装修、基本预备费、人员及培训投资、设备购置投资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8,550,800.00元用于支付软件设备投资、硬件设备投资、人员薪酬、开发服务实施费等。预先投入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G15038380601号) 。2019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37,856,948.50元、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586,586.47元。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电声股份、天诺营销、尚瑞营销、尚瑞电子以及海南新灵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曾发生冻结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的通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110901012901034294) 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 冻结2笔款项,金额分别为183,479.59元和140,908.05元,合计324,387.64元。 其中一笔系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仲裁案件 (穗劳人仲案 [2022] 4668号,以下简称案件1) 中公司前员工吴轶欣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 ((2022) 粤0106执保6046号之一) 所致,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公司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83,479.59元。 另外一笔系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仲裁案件 (穗劳人仲案 [2022] 4667号,以下简称案件2) 中公司前员工邓光耀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 ((2022) 粤0106执保6145号之一) 所致,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公司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40,908.05元。 为保证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安全,公司已分别就前述两起案件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申请,法院已同意公司申请并分别于2023年1月6日与2023年2月27日解除冻结前述案件1、2中涉及的账户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不存在 |
注①、②、③此三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数据未包含利息。
注④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属于提前终止,所以无法测算效益。部分尾款于2022年之后陆续支付,不存在节余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 金额⑦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⑧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 (2) / (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数字零售升级 项目 | 体验营销 服务升级 扩容建设项目 | 8,000.00 | 2,787.30 | 2,787.30 | 34.84%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上市公司 流动资金 | 333.36⑤ | 333.36 | 333.3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8,333.36⑥ | 3,120.66 | 3,120.6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开展情况拟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具体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编号:2021 - 043)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 - 05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⑤、⑥、⑦、⑧此两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数据未包含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