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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次分配计划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半年度分红金额为98,199,052.51元,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3.32%;回购金额为200,981,711.34元(纳入本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52.39%。

3、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866,693,628.10元;2022年度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631,657.78元,合营企业投资收益转未分配利润6,370,163.74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2022年半年度分红98,199,052.51元;公司2022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695,233,081.55元。

母公司口径: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863,838,765.53元;2022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35,017,075.75元,合营企业投资收益转未分配利润6,370,163.74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2022年半年度分红98,199,052.51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736,992,801.01元。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分配计划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1)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

2)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分配98,199,052.51元(含税)元。上述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11月11日实施完毕。

3)2022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4,916,376.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981,711.34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综上,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回购股份情况,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做出的,是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及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回购股份情况,本次提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发表下列意见: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及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回购股份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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