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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发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3-03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一定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16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16号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即对2022年1月1日起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23年1月1日资产总额约0.8亿元、负债总额约0.9亿元,调减所有者权益总额约0.1亿元。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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