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新益昌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5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7,8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686,577.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1,310.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91.1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026.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1年4月28日实际到账公司募集资金 | 469,451,275.28 |
减: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 27,189,964.31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151,687,147.20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补充流动资金) | 37,463,975.28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55,777.82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6,704,706.26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销户转出)(注) | 5,327.6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10,265,344.96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110,265,344.96 |
理财产品余额 | 0.00 |
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680168881的专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15010078801500002772 | 14,401,465.6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 79180078801400001338 | 95,481,112.93 |
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 | 751074674405 | 382,766.37 |
合 计 | 110,265,344.9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915.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96.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2年5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2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6)。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13万元,低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5,198.73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 43,095.08 | 31,095.08 | 28,376.08 | 中山新益昌 |
2 |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103.65 | 12,103.65 | 12,103.65 | 公司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3,746.40 | 公司 |
合计 | 67,198.73 | 55,198.73 | 44,226.13 | - |
2、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3,760,835.69元向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益昌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益昌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宏金 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4,226.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91.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15.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 否 | 31,095.08 | 28,376.08 | 28,376.08 | 4,191.13 | 15,168.71 | -13,207.37 | 53.46 | 主要厂房已转固 | 55.90 | [注] | 否 |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103.65 | 12,103.65 | 12,103.65 | -12,103.65 | 尚未开始建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3,746.40 | 3,746.40 | 3,746.4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55,198.73 | 44,226.13 | 44,226.13 | 4,191.13 | 18,915.11 | -25,311.0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尚余部分尾款未支付;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96.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年5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2021年5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530.55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22年5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139.92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主要厂房及生产线已于2022年10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生产线转固次月至2022年12月实现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