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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益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2021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3.36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4.79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68.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226.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益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主体
1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43,095.0831,095.0828,376.08中山新益昌
2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103.6512,103.6512,103.65公司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3,746.40公司
合计67,198.7355,198.7344,226.13-

注:中山新益昌指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披露《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截至2023年4月6日,本次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 投资总额调整后项目 投资总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截至2023年4月6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43,095.0824,951.6128,376.0817,482.1816,407.46
2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103.6512,103.6512,103.6512,103.6512,538.24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3,746.403,746.403,746.40
4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60,046.16-11,195.91-
合计67,198.73109,101.4244,226.1344,528.1432,692.10

注1:“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尚有待支付尾款1,074.72万元;

注2:“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差额为

434.59万元,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截至2023年4月6日,“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节余募集资金11,195.91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截至2023年4月6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预计待支付尾款(3)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节余募集资金(1)-(2)-(3)+(4)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28,376.0816,407.461,074.72302.0111,195.91

注1: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适时办理销户手续,注销“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3:“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节11,195.91万元,将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宏金 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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