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62 公司简称:国芯科技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国芯科技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包括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国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国芯可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领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晶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国芯微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子公司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研发未达预期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市场波动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关联交易风险、采购风险、关键技术人员流失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收入总额 | 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2%; | 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2% | 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1% |
说明:
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识别出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因会计差错导致公司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
(4)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5)报告给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的影响之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损失 | 可能损失≥资产总额的5% | 资产总额的3%≤可能损失<资产总额的5% | 可能损失<资产总额的3% |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资产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非财务报告定量标准,如果控制缺陷可能引起资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如果小于5%但大于等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如果小于3%,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导致重大损失; |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3)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严重流失,影响正常经营;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公司遭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
重要缺陷 | (1)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较大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损失、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行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数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的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的负面影响之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即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即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