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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此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保障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产品。即:本次委托理财是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投资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委托理财投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1、风险分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但不排除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风险事项的发生。

2、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确保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业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确保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最终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

3、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本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此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保障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会计核算将严格遵守核算原则,真实客观的反映理财业务本金及收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本次委托理财授权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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