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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3年6月-2024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3年6月-2024年5月)

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

2.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 特别风险提示:

(1)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

(2)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

(3)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状况,江苏国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总计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在资本市场开展股票、定向增发、新三板、新股申购、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等投资。

(三)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

(五)资金来源

江苏信托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参与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前述风险,公司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应对:

1. 公司已经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预判经济金融走势以降低系统性风险;

3. 建立、调整证券投资组合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4.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投资事项的实施,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好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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