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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玉维卡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会议7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1次,通讯方式参会6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以上发表的独立意见本人均为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时,重点关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和独立性,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公司发展现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加深对公司行业发展、市场趋势等公司经营运作的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增补董事、聘任高管、投资决策、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等开展的各项培训,认真及时的学习最新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2月26日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自

2022年12月27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相关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本人联系方式为:604599517@qq.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玉维卡2023年4月26日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莫凌侠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实际出席会议8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5次,通讯方式参会3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亲自现场出席了3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2月26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以上发表的独立意见本人均为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时,重点关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和独立性,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公司发展现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

报道,加深对公司行业发展、市场趋势等公司经营运作的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增补董事、聘任高管、投资决策、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等开展的各项培训,认真及时的学习最新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支持!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本人联系方式:molingxia@vip.sina.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莫凌侠2023年4月26日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里文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实际出席会议8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6次,通讯方式参会2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了所有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2月26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以上发表的独立意见本人均为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公司发展现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加深对公司行业发展、市场趋势等公司经营运作的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增补董事、聘任高管、投资决策、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等开展的各项培训,认真及时的学习最新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本人联系方式:8752649@qq.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里文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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