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归属6.7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归属19.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归属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