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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1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文元先生、马涛先生、独立董事辛小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辛小标先生、高卫东先生、朱和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377,304,746.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39,851,467.94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5,815,089.1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8,585,227.42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62,230,651.07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30,105,839.78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85,227.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920,284.26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任期为一年。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的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耀根先生、翁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利率为4.35%,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本次资助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耀根先生、翁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以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低风险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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