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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中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本人作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应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对外投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8次会议,针对需审议事项,本人均认真了解了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对重要决策的讨论做了充分准备。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细致的思考与审议,在会议环节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科学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4场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充分地尽职调查,积极履行职责,先后对33件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表决情况
2022年2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2年7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0日-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全面、客观、公正地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不仅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也体现和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了解、检查、办公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前往公司进行考察,对经营情况进行调研。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部分厂区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依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其进行考核。同时,我们对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并提出了重要意见。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核企业财务信息,对公司内审部进行工作指导,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定期检查公司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监督和改善。信息披露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互动易问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使投资者对企业有更深入的理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及时认真学习公司证券部转发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等部门最新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通知,并自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高本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需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2022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等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股东给与本人在过去一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中的信任,也感谢公司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的大力支持。2023年,本人将持续进行新规的学习与应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刘中华

邮箱:liuzh@sina.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刘中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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