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2022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表决情况 |
2022年2月2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 |||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
案》 |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022年4月2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全票通过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1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
《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2年7月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全票通过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022年9月1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全票通过 |
2022年11月1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022年12月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三、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公司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则,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2年度,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登记和报备工作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依旧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监事会将持续以公司规范发展为目标,对相关事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提出合理改善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水平,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