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余额,亦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4月26日
文冬梅: | 李光昱: |
王艳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