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88,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4,458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0万股,并于2022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93,127,56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47,316,29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6.2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5,811,26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7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数量为2,488,73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5月5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数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488,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计4,458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限售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2,488,732 | 1.29 | 2,488,732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股份数量 (增+/减-)(股) | 数量(股) | 占比(%)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 147,316,292 | 76.28 | -2,488,732 | 144,827,560 | 74.99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144,827,560 | 74.99 | - | 144,827,560 | 74.99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股份数量 (增+/减-)(股) | 数量(股) | 占比(%) | |
首发后限售股 | 2,488,732 | 1.29 | -2,488,732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811,268 | 23.72 | 2,488,732 | 48,300,000 | 25.01 |
三、总股本 | 193,127,560 | 100 | - | 193,127,560 | 100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4月2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