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其中已置换但暂未 | |||||||
转出至公司自有账户14,819,373.23元,以及误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35087710999账户支付发行费用2,445,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3日归还)累计形成的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应结余金额为102,908,993.95元-14,819,373.23元+2,445,000.00元=90,534,620.7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国信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珠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深圳新无界与公司、国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司于2023年1月9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819,373.2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 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
1 | 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 | 7,175.28 | 4,781.70 | 1,827.56 |
建设项目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74.03 | 5,417.66 | 5,417.66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合计 | 16,649.31 | 14,199.36 | 11,245.22 |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集资金18,275,639.97元自公司银行账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无界的募集资金专户,无息借予新无界,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新无界根据经营情况偿还借款。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集资金18,275,639.97元自公司银行账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无界的募集资金专户,无息借予新无界,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新无界根据经营情况偿还借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9507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9507号》。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12,452,239.9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13,201.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13,201.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8,275,639.97 | 2,560,525.96 | 2,560,525.96 | 14.01%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176,600.00 | 12,258,847.27 | 12,258,847.27 | 22.63%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0.00 | 7,193,828.51 | 7,193,828.51 | 17.98%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2,452,239.97 | 22,013,201.74 | 22,013,201.74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6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3]000654号《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19日,本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4,819,373.23元。公司于2023年1月9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819,373.2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
目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资金余额为90,534,620.72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错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35087710999支付了发行费用2,445,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3发现并归还至该募集资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