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5,96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77,693.00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474,546.97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 | 18,275,639.97 | 2,560,525.96 | 14.01% |
2 | 研发中心 | 深圳市 | 54,176,600.00 | 12,258,847.27 | 22.63% |
建设项目 | 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7,193,828.51 | 17.98% |
合计 | - | - | 112,452,239.97 | 22,013,201.74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珠支行 | 775776285379 | 54,261,977.92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35087710999 | 30,371,376.06 |
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40529210288 | 18,275,639.97 |
合计 | - | - | 102,908,993.95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三)《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