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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5:00—2023年5月26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2876慧为智能2023年5月23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3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规划,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审议《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晓辉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应对市场需求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新增“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审议《关于2022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告编号:2023-024)。

审议《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和产业优化的场地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与综合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慧为智能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拟在蓬江区棠下镇海信大道与金桐三路(暂命名)交汇处东南侧地段新建综合厂房,建筑总面积约1639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预计本项目(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1.7亿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慧为江门自筹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全资子公司投资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九)、(十一);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现场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

1、联系人:廖全继

2、联系电话:0755-26099742

3、邮箱:investors@techvision.com.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D2栋5楼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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