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需更改为“非居住房屋租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章程》条款 |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低温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钛及钛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铪材料、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及部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低温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钛及钛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铪材料、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及部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非居住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