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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转增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104,778.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6,190,926.78元,2022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386,764.5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9,44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040,00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从事的军工信息化业务正处于国防军队现代化核心地位,相较于民用信息化业务具有更高的进入壁垒。军品生产研制难度大、周期长、生产资质要求严格。在人才引进、市场拓展与技术研发方面都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考虑到后续新产品研发与技术升级需要持续投入,公司拟预留相应的经营资金。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专注于视音频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是一家集前端研发、独立生产、后端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长期专注网络、智能系统、指挥平台的技术创新,在技术成果、技术体系及新兴技术领域形成了强大技术优势。公司当前处于成长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需要通过不断建设和完善营销网络,提升市场空间,增强市场占有率;需要加强“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建设,实现产业链的高端化、智能化,构建全面的产业链生态优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0.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349.35万元。公司未来在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化、产业链的布局完善等方面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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