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
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5%。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方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规划,2023年公司拟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种类: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保证担保。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利平 |
注册资本 | 26160万元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
经营范围 | 镍粉、铜粉、银粉、锡粉、合金粉等金属粉末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7,755.36 万元,负债总额38,842.99 万元,资产净额168,912.37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4,655.40 万元,净利润15,348.12 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9,467.68 万元,负债总额40,375.19万元,资产净额169,092.49 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2,467.12 万元,净利润为180.12 万元(未经审计)。
(二)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裘欧特 |
注册资本 | 7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镍粉、铜粉、银粉、金属粉末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锡粉的研发、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本公司持股10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4,975.10万元,负债总额59,797.18 万元,资产净额35,177.91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
入66,721.98 万元,净利润为4,150.18 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415.97万元,负债总额68,856.69 万元,资产净额34,559.28 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975.61 万元,净利润为-618.63万元(未经审计)。
(三)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江益龙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黄隘村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镍粉、铜粉、银粉、金属粉末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597.32 万元,负债总额31,217.76 万元,资产净额6,379.56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6,988.70 万元,净利润为3,730.03 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8,672.34 万元,负债总额32,278.68 万元,资产净额6,393.66 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227.28 万元,净利润为14.10万元(未经审计)。
(四)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蔡俊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本公司持股10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140.89万元,负债总额22,448.08 万元,资产净额-307.1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4,069.43 万元,净利润为-232.29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915.70万元,负债总额24,262.38 万元,资产净额-346.68 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9,623.94 万元,净利润为-39.49 万元(未经审计)。
(五)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彭家斌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持股60%、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065.19万元,负债总额35.24万元,资产净额15,029.9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29.95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382.29万元,负债总额370.26万元,资产净额15,012.0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7.92万元(未经审计)。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进行的合理预计,所涉及被担保方为公司与全资下属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被担保方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预先审阅,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过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对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是为了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