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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比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3-012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72,245,734.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3,403,845.78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10,97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438,800.0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九条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各类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

第十条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2020-062)。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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