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后,经过审慎考虑,对公司提交的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诚信情况良好,并且能够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
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汉龙、黄美娥、高雁鸣
2023年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