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8,616,14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6,00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