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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金达莱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万股,发行价格25.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2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963.8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32.1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67,455.8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600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5,847.1925,847.19
2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45,029.1245,029.12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00,876.31100,876.31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新建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的研发大楼,其中包括建筑面积共30,000平方米的地上部分研发大楼(含实验室面积9,000平方米),以及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库,并围绕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应用、地下生态水厂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应用、高浓度有机污水处理技术、有机污泥资源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等课题研究方向进行研究,购置相应的硬软件研发设备,引进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员。

受政府审批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实际新建建筑(以下简称“新大楼”)面积为9,327.43平方米,并取消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该项目的核心需求为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和研发设备,提高公司的研发效率。由于新大楼建筑面积较原计划有所减少,公司积极应对,针对调整后的空间进行重新统筹规划,一方面,在新大楼利用有限空间紧凑布局,优先满足实验场所面积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在原有建筑内布置部分展厅、会议室、档案室等场所,并在原有地块上设置露天停车场,节约募集资金的同时,可满足该项目配套需求。

与此同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技术领域研究与应用课题的研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地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中“场地投入”内的7,300.00万元预算调整至“实施费用”中的“研发支出”及“人员工资”,用于开展化工废水高效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开发研究、未来生态水厂低碳技术开发与集成研究、污泥无害化、资源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污水处理高效运维管理系统及方法开发、高效脱氮处理技术研究、城市污水处理及高品质再生利用技术研究等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课题方向的研究,其中研究预算5,358.40万元,同时新增技术人员工资预算1,941.60万元。调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原有功能和目的,同时有助于公司积极探索水环境治理及资源化领域前沿技术,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规划。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内容原计划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金额调整金额
1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投资21,192.5113,892.51-7,300.00
(一)场地投入11,850.004,550.00-7,300.00
1工程建设费7,500.002,600.00-4,900.00
2装修费4,350.001,950.00-2,400.00
(二)设备购置及安装9,342.519,342.51-
1硬件设备7,745.167,745.16-
2软件设备1,365.001,365.00-
3设备安装费用232.35232.35-
实施费用4,018.9011,318.90+7,300.00
1人员工资962.402,904.00+1,941.60
2研发支出3,006.508,364.90+5,358.40
3环保费用50.0050.00-
基本预备费635.78635.78-
合计25,847.1925,847.19-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投资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

方可实施。(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吴晶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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