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就2022年度的履职工作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黄伟德,成员董事郑嘉齐和独立董事谢子期。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武连峰先生更换为独立董事谢子期先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会议提出的各项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应到 | 实到 | 审议并通过议案 |
1 | 2022.4.1 | 3 | 3 |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 2022.4.28 | 3 | 3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6、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7、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老百姓2021年度内审报告。 |
3 | 2022.8.29 | 3 | 3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 2022.10.28 | 3 | 3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在审计工作中,进行了事前的审计计划沟通和专业指导,同时,督促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审计期间严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顺畅,督促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落实。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严格把关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发表审核意见。
经严格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4、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建立了工作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内控手册,不断完善和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经审查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结合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黄伟德、郑嘉齐、谢子期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