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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各位董事:

2022年度,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阅等工作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建弟先生、独立董事刘学博士、董事长李文军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朱建弟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上述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为公司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2-04-14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2-08-02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七次会议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2-10-24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2-12-30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具体操作流程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之有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体系完整、层次清晰、覆盖全面的内控体系,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旨在实现公司的依法合规运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审计委员会认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审核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了解并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此类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公开透明。经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创新药物研发需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案可行,交易定价公允,额度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与其他各位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积极为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同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未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自律性规范,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进一步增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公司财务体系规范化、内控体系完善化,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贡献专业力量。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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