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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惠国际: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王占龙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柯力传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赛尔富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均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王延才先生,195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局干部、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理事长、中轻食品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许凌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与应用专业(本科)、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13年9月至2021年9月任京东集团副总裁,历任金融科技事业群负责人、集团战略部负责人。在此之前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荷兰银行(中国)、华夏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总部从事风险管理工作。历任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董事、招商拓扑银行(筹)董事、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届理事、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概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我们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占龙 8 8 0 0 否 2王延才 8 8 0 0 否 2

许凌 8 8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考察;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补充和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正常的需要而发生,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以及有利于公司的原则,在定价方面均参照市场定价,定价方式公允,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授权公司为南京乐惠、南京保立隆、宁波鲜啤三十公里、梭子蟹精酿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等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保证各子(孙)公司资金灵活运用,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从26,000万元调整为18,000万元,将结余的8,000万元资金投入“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

元,利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该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长沙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 募集资金的投入,剩余募集资金16,313.56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鲜啤30公里武汉城市工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利用募集资金16,313.5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该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武汉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我们认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

2、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年12月3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循环使用。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不同投入进度,需要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我们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在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全部赎回。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万元到2,500万元,与上年同期4,625万元相比,将减少2,125万元到2,825万元,同比减少45.95%到61.08%。公司科学地预测了公司业绩的重大变化并说明了原因,并及时以公告的形式向投资者传递,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该所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准确,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54次,定期报告4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会以及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年度内董事会共召开8次,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所有的董事、委员均出席并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表决。年度内不存在董事或委员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议案。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了独立的、专业的意见。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占龙 王延才 许 凌

2023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占龙 王延才 许 凌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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