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奕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张奕东,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任上海美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技术员;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杭州安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毒品研发经理;2013年5月到2015年10月,担任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快诊事业部总监,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张奕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