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盛路通信: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充分行使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2年4月26日第五届第十四次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7月22日第五届第十五次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22年8月25日第五届第十六次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10月10日第五届第十七次1、《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2年10月28日第五届第十八次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
2022年11月4日第五届第十九次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2022年11月21日第五届第二十次1、《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2022年度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尽职履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能够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监督、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末,公司为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15,523.31万元,除上述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有效。

(六)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不断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本报告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