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市场及公司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真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其对公司业务经营、内控及财务状况等较为了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广斌、朱洪超、苏勇、梁永明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