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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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