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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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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330号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永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永艺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永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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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永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艺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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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万元(其中不含税发行费1,509.43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0.57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60.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51,730.19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46,659.05利息收入净额B22,725.3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B34,752.30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6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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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净额C217.6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C31,437.2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48,283.66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742.97永久补充流动资金D3=B3+C36,189.50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0.00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0.00差异G=E-F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专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永艺椅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上述开户银行、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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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新增年产200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办公椅生产线项目、年产40万套人机工程休闲沙发生产线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69,565.0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8,283.66万元,其中2022年度投入1,624.61万元,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7,964.67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717号)。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止。
2019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6,5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止,公司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归还。剩余部分使用期限为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截至2020年9月2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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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年产40万套人机工程休闲沙发生产线项目、年产200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办公椅生产线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4,694.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未到期理财4,100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752.30万元划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开立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支行开立的年产200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办公椅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年产40万套人机工程休闲沙发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436.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437.20万元划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支行开立的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6.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公司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为13.61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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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说明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5之说明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6之说明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期末募集资金已无结存金额,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二)之说明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本期实现效益850.41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受主要国家通胀高企、前期刺激政策加快退出,同时二季度海运拥堵问题缓解后货物集中到港导致海外客户库存高企,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收缩,收入规模下降[注2]本期实现效益1,484.89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受主要国家通胀高企、前期刺激政策加快退出,同时二季度海运拥堵问题缓解后货物集中到港导致海外客户库存高企,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收缩,收入规模下降[注3]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注4]公司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投入“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注5]该项目属于营销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注6]该项目属于仓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