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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晓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经营决策、战略规划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本人均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2年度履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 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和事项。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曹晓东743004

2、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和事项。

3、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和事项。

4、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和事项。

5、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公司收购MORPHY RICHARDS LIMITED持有的中国商标等资产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和事项。

6、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和事项。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论证、制定、研讨等相关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情况,向董事会提议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监高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3、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职责,认真审议

公司《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核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认为202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年报编制沟通会议,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同时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治理、业务流程控制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提出合理建议。

5、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和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支付符合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状况;同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实施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核心管理人员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核心管理人员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价值的共同成长,实现公司、股东、核心管理人员利益的协调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年报编制的沟通情况

在2022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听取审计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在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报告完成阶段与治理层关于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持续关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独立性。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收购MORPHY RICHARDS LIMITED持有的中国商标等资产的进展情况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认真参与公司决策,并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董事会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密切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情况,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合法合规地使用;本人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以及深入了解,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详实地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

3、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的相关法规;此外,本人在2022年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主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

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感谢!在2023年,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诚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

独立董事(曹晓东):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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