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立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