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八次监事会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4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增
补吴晓曦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增补吴晓曦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