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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页共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790号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会通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会通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会通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会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页共7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会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会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页共7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发行的组织实施。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300,000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8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848.0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8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48.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15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38,207.5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9,461,79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81,946.1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0,5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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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C25.13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20,544.64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13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61,406.67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61,522.61差异G=E-F-115.94

注:截至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115.94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会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安庆会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共4个,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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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19,087.9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654号)。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9,087.9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61,522.61万元,主要系项目建设支出尚待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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