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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人:潘建华董事、隋吉平董事、陶萍独立董事、任枫独立董事;通讯表决3人:侯勇董事、曲向荣董事、白彦壮独立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潘建华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804,284.34元,加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471,620,789.6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60,493,342.04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60,493,342.04元,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鉴于季文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代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季文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季文波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总裁,并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公司董事会谨向季文波先生担任公司代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提名,推荐徐超颖女士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同第九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8.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9.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1、4、5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8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听取,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