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2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朱佳军、朱云国、寿淼钧、毛磊、罗春华、梅乐和因工作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