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拟定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21,176,863.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4,237,400.5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8,03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704,5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并发表如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五)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