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从事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永亮、李鸿、夏宁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