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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就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贤杰、独立董事俞卫锋及董事李争浩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何贤杰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3月8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二)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报告》和《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报告》,并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试运行销售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何贤杰为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公司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六)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自评方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上会执行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2022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收到上会发来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初步计划,经协商,确认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为:2023年3月10日完成全部现场

审计工作,并于2023年4月3日之前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在上会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初稿。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公司在总结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业务、关键环节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加强对新能源投资、投产项目的内控管理及审计工作,提高系统企业全过程监督管控能力。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具体工作,提升内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公司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结论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自评方案,确定了自评范围、时间和方法,并督促公司按照方案开展内控自评工作。此外,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较全面、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包括督促公司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提供审计条件及所需材料;及时反馈和解释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提高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审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认为这些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其操作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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