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49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孙文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与《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文强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作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2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严格依法履行了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丁乃秀、刘树国、张美萍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结合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公司总股本6,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2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92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20万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所担任的职务及贡献等因素发放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津贴。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身薪酬,经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