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身薪酬,经全体董事、监事同意,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及贡献等因素发发放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整/年,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