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4月20日以纸质文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益平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