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农)
2022年度,本人作为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现将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5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列席了股东大会1次。
本人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任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到公司进行现场交流,注重与管理层和员工沟通,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2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独董后续培训结业证书。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 农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