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续签《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设备加工及制造业务,为公司生产设备的良好运行提供了保障,并保护了制造安装过程中的专利或非专利秘密。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严谨独立,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